“通过每盒药品上的追溯码,我们能够知道这盒药从哪里生产、销售到哪里去、是否被药贩子经手。”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情况发布解读活动”,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新闻办负责人张元智表示,追溯码的使用将真正实现药品耗材来源可查验、可追溯,让群众买到保真药、安全药、放心药。
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全国范围已累计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31.27亿条,覆盖全国定点医疗机构29.68万家、定点零售药店49.72万家。
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介绍,医保定点机构只需使用原有医保信息平台接口增加功能模块,就可使用追溯码,改动工作量小,目前已有超6成医疗机构、超过99%的药店开展或完成了追溯码工作。
“医保药品耗材的追溯码可以实现一次上传、全国通用。”曹文博介绍,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医保数据共享模块建设的药耗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兼容市场上多种类追溯体系。企业只需将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就会同步到各省。基于溯源信息,参保人可以在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上通过药品追溯码查询其生产、流通、销售等情况,实现“码上查”。
那么,参保人如何准确辨别自己购买的是不是假药、劣药、回流药?如果不慎买到假药,能不能有效固定证据,主张惩罚性赔偿呢?陕西省榆林市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稽查科科长韩海军介绍,患者买到药后进行追溯码查询,如果发现有过期药或者是储存流通环节没有保证的回流药,一定要停用,保留买药的相关证据,对药品包装拍照,以便后期维权。然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医保部门举报、配合调查,如果相关事件被定性为欺诈骗保,医保部门会给予相应的奖励...[查看原文]